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水泥是一種常見的建筑所需的材料,那么對于水泥的驗收規(guī)則,大家都了解么?以下是硅酸鹽水泥廠家為大家總結的水泥驗收的四個步驟。
一、編號及取樣
水泥出廠前按同標號、同白度編號和取樣。每一編號為一取樣單位。
編號按水泥年產(chǎn)量規(guī)定:
5萬噸以上,不超過200噸為一編號;
1~5萬噸,不超過100噸為一編號;
1萬噸以下,不超過50噸或不超過三天產(chǎn)量為一編號。
取樣應有代表性。可連續(xù)取,亦可從20個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樣品,總數(shù)至少10公斤。
二、試驗及留樣
每一編號取得的水泥樣應充分混勻。分為兩等份,一份由水泥廠按本標準第三章規(guī)定的方法進行試驗;一份密封保管三個月,以備有疑問時提交國家指定的檢驗機關進行復驗或仲裁。
三、出廠水泥
出廠水泥應保證出廠標號和白度。其余品質不符合本標準第二章各項指標的不得出廠。
四、試驗報告
水泥廠應在水泥發(fā)出日起11天內,寄發(fā)水泥品質試驗報告。試驗報告中應包括除28天強度以外的本標準第二章所列的各項試驗結果。28天強度數(shù)值,應在水泥發(fā)出日起32天內補報。
以上就是水泥驗收的步驟,值得一提的是,試驗報告還應填報是否摻加石灰石及摻加量,并應附有該水泥的品質指標。